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日程安排,协助管委会领导开展工作;负责文化园区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办督查等工作;负责管委会文秘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园区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绩效考核以及人员考勤、培训、奖惩等组织工作;负责园区机关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负责管委会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及管委会行政类规章制度的拟定与实施;承办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纪工委办公室。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监督检查园区系统党员干部执行情况;协助园区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对园区系统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园区所属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对园区所属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法规行为的控告、检举的受理及调查处理;受理园区系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决定的申诉;负责园区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对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及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园区系统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研讨,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展规划局。编制文化园区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园区招投标及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各部门项目立项、报批手续等工作;负责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接联系工作;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区政府联系工作;负责指导各所属景区项目提升方案编制工作;承办文化园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宣传策划局。制定园区对外宣传规划,组织实施整体形象的策划包装;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园区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园区对外宣传品的设计和制作;负责园区网络宣传媒体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文化产业项目的创意、策划和包装、宣传、营销推广工作;加强对园区历史文化资源和新兴文化产业的研究,搜集相关信息,为园区领导战略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园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文化园区及所属机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承办园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园区利用外资产业政策,参与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国内外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园区对外经济团队出访组团工作;组织园区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参与组织园区利用外资项目的谈判、技术考察、签约工作。参与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并汇同有关部门落实招商优惠政策;负责建立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并负责考核兑现。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综合分析、综合园区的招商引资信息工作,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依据;建立招商项目库,并进行文化项目对外合作信息发布和反馈信息的收集、落实工作;负责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的评比、审定工作;协调园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协调处理及后期服务工作;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